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广场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服务项目(CGXZ-2024-040)”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8/15   作者:刘娟   访问次数:

       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交所广场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服务项目CGXZ-2024-040 采购项目已启动采购程序,现决定以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深交所广场建筑高度约245.8 m,占地面积约3.9万m2,总建筑面积约27.13万m2。其中地上部分46层,地下部分3层,主体结构形式为钢骨砼框筒结构,抬升裙楼平面尺寸约为160m×100m,高度约24m,采用巨型悬挑钢桁架结构,东西向悬挑36m,南北向悬挑22m,距地36m,抬升平台设有3层主楼层、1层夹层和屋顶花园。
       深交所广场建筑幕墙包括不限于:塔楼嵌型窗、中庭嵌型窗、避难/机械层嵌型窗、柱和梁玻璃饰面、抬升裙楼玻璃饰面、铝板饰面、铝百叶窗、开启扇、中庭采光顶及吊顶饰面、玻璃栈桥、石材幕墙等部分,以及10层小天井玻璃雨棚、疏散楼梯小屋面等附属设施。其中,塔楼幕墙窗结合了电动排烟窗、开启窗,与幕墙嵌型窗结合一体。幕墙及外立面装饰工程总面积约14万m2,其中压花夹层玻璃幕墙面积约8万m2。
       投标人须严格落实深圳市制度规范要求,按《既有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技术标准》(SJG 112-2022)、《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技术规程》(DBJ/T 15-88-2022)及业主单位等相关要求,完成本大楼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工作,全面执行现场检查、检测检验及结构承载力验算以及特殊检测分析或安全评估等鉴定内容,按要求出具符合深圳市制度规范要求的鉴定报告,并完成专家评审,最终对鉴定报告结论负责。同时,鉴定单位须配合业主单位完成鉴定报告的提交、核查等相关政府手续,确保满足相关政策要求。
      1、采购内容:深交所广场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服务。详细内容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付款方式:建筑墙安全性鉴定服务完成出具鉴定报告且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全款。
      3、交货/服务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4、合同期限:10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并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完全地、无条件地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详见投标函)。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单位,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产品及服务。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被列为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下属单位不合格供应商。
      5、投标人必须具有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6、投标人必须具有由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附表检测对象包含“建筑幕墙”。
      7、投标人必须具有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检测对象包含“建筑幕墙”。
      8、投标人必须具有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验机构认可证书》,检验领域或检验对象包含“建筑幕墙”。
      9、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至今至少完成1项超高层建筑幕墙安全性鉴定(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上且幕墙面积2万m2及以上)或定期安全检查(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上且幕墙面积5万m2及以上)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及鉴定(检查)报告关键页复印件为证明文件。
三、招标安排
      1、如投标人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请在2024年08月23日16时00分之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ebs.szse.cn)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意向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的盖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文件命名为:“投标意向函:CGXZ-2024-040 供应商全称”。
如投标人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账号,须尽快注册账号。注册账号后,请及时通知项目采购联系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提交投标意向函、下载招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注册账号或未及时通知采购联系人审核,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要提示:投标人递交意向函时,须检查并确保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供应商联系人信息中,已有意向函中所示的联系人信息,且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信息须一致。如果因信息不一致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意向函接收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可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电子签章。请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指引尽快申请数字认证证书。
      4、本项目截标时间为2024年09月05日9时30分。
      5、其他详细规定请查阅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招标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刘娟
联系方式:18033066965,liujuan01@szse.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招标公告附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意向函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查看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