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1:海光CPU服务器99台;
标段2:国密服务器10台;
标段3:鲲鹏CPU服务器23台;
标段4:云服务器44台及相关配件。
详细内容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标段1: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东深路凤岗段121号
标段2: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东深路凤岗段121号
标段3: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东深路凤岗段121号
标段4:上步机房(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上步工业区203栋3楼)、福保机房(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海虹道数字半岛东门2楼奥飞数据中心)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完全地、无条件地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详见投标函)。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单位,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产品及服务。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被列入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下属单位不合格供应商。
5、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其他
投标人必须是设备原厂商或设备代理商。如投标人是代理商,应具备原厂金牌/核心/钻石/铂金/一级及以上的代理资质,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投标人必须是设备原厂商或设备代理商。如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投标人必须是设备原厂商或设备代理商。如投标人是代理商,应具备原厂金牌/核心/钻石/铂金/一级及以上的代理资质,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并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华为“鲲鹏展翅伙伴计划整机硬件伙伴认证”,且认证级别为战略级、领先级和优选级的服务器制造商,或者该制造商授权参与本项目的代理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文件。
如投标人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账号,须尽快注册账号。注册账号后,请及时通知项目采购联系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提交投标意向函、下载招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注册账号或未及时通知采购联系人审核,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递交意向函时,须检查并确保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供应商联系人信息中,已有意向函中所示的联系人信息,且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信息须一致。如果因信息不一致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次采购活动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招标人: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伟
联系方式:18033066991,wli@szse.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