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滨海数据中心运维监控配套系统建设采购(CGIT-2023-149)”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9/08   作者:本站编辑   访问次数:

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  滨海数据中心运维监控配套系统建设采购CGIT-2023-149  采购项目已启动采购程序,现决定以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背景概述
滨海数据中心运维监控配套系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滨海大道1002号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园区一期大楼内。目前,前述整个园区均处于升级改造中,本项目为园区一期大楼升级改造的一部分,需与园区一期大楼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对接与施工配合等。本项目建成后园区一期大楼将成为滨海数据中心核心监控及办公配套大楼。
滨海一期大楼内共设有5间监控室、1间应急指挥中心和6间会议室,分布在一期大楼1-5层,各楼层监控室面积在60-320平方米,会议室面积在30-160平方米。
2、采购内容: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滨海一期大楼各监控室、会议室、各办公区域的网络系统、运行监控配套网络系统、监控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办公配套系统的采购、安装部署及调试等。
(2)滨海一期大楼5张网络系统、5间监控室监控大屏系统及专业座席、1间应急指挥中心和6间会议室多媒体会议系统的设备采购及安装部署,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产品供应、安装部署、调试、配合验收等。
其中,采购产品主要包括:
(1)网络系统:华为交换机46台、华为无线AP51台、华为防火墙4台、清华同方监控主机(信创)和华为监控主机(非信创)各10台、显示器20台、服务器10台(6台华为、4台中兴通讯)、华为波分设备8台、线材一批。
(2)运维监控系统:监控LED大屏(含控制系统)4套、监控室专业操作台72席位及操作椅72席位。
(3)多媒体会议系统:会议平板7台、多媒体会议控制系统2套。
详细内容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3、付款方式:
采用分阶段付款,预付款比例20%,终验款比例75%,尾款比例5%。
(1)【预付款】本项目合同生效后,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出具的书面付款申请函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含税总价20%的预付款。
(2)【终验款】中标人按约定完成全部合同义务及附随服务,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后招标人在收到双方签署确认的验收报告、中标人出具的书面付款申请函、质保承诺函或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及合法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结算价款含税总价的75%。
(3)【尾款】尾款为本项目合同结算价款含税总价的5%。
本项目质保对象为所购所有服务及货物,质保期为2年,质保服务由中标人提供。原厂维保服务对象为计算机网络系统(包括华为:交换机5年、防火墙5年、无线AP5年、服务器5年、监控主机3年、波分设备3年;中兴通讯:服务器5年;清华同方:监控主机3年),该等原厂维保服务针对的是质保服务以外的、质保服务无法囊括的额外服务,服务需由产品原厂提供,但中标人对维保服务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中标人无权以其非原厂、非服务的实际提供方为由抗辩。2年质保期限届满,经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已完成全部质保义务,招标人在收到双方签署确认的质保验收报告、中标人出具的书面付款申请函后2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本项目尾款。
4、交货/服务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滨海大道1002号
5、合同期限:质保维保年限:服务2年,设备原厂维保服务3年或5年(但投标人承诺的或产品附带的说明书、原厂证明、保修凭证等文件载明的质保期长于2年的,按该等承诺或文件执行)。
6、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7、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完全地、无条件地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详见投标函)。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单位,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产品及服务。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5、投标人需提供交换机、无线AP、防火墙、波分设备等主要网络产品制造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
三、招标安排
1、如投标人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请在2023年9月14日9时00分之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ebs.szse.cn)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意向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的盖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文件命名为:“投标意向函:CGIT-20XX-XXX 供应商全称”。
如投标人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账号,须尽快注册账号。注册账号成功后,即可登录系统提交投标意向函。提交意向函成功后,须尽快完善供应商信息,并通知采购联系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注册账号或未及时通知采购联系人审核,导致无法正常使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重要提示:投标人递交意向函时,须检查并确保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供应商联系人信息中,已有意向函中所示的联系人信息,且姓名、手机号码、邮箱等信息须一致。如果因信息不一致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资格预审】当递交投标意向函的投标人超过10家时,启动资格预审,如果少于10家时,所有投标人直接进入评审环节。资格预审评审方法:投标人满足资格条件的基础上,按2022年纳税额排名,前10名进入评审环节(如果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少于10家时,则满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直接进入评审环节)。
3、意向函接收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可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投标人须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电子签章。请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指引尽快申请数字认证证书。
5、本项目截标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 9时 00分。
6、其他详细规定请查阅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招标人: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冠禄
联系方式:18033066823,liuguanlu@szse.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附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意向函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四、资格预审材料

          
     2023年9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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