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投教活动宣传报道服务(2023-2025)年采购项目CGXZ-2023-018已启动采购程序,现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采购内容:投教活动报道及投教视频录制服务。
详细内容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付款方式:按实际投教活动报道服务辖区的数量和实际投教视频录制的数量每半年结算一次。
3、交货/服务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4、合同期限:3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5、质量要求:满足采购需求。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完全地、无条件地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详见投标函)。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具备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颁发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单位,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产品及服务。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只能以一个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与其它投标人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它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招标安排
1、如投标人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请在2023年4月27日16时00分之前登录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系统(ebs.szse.cn)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意向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的盖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文件命名为:“投标意向:CGXZ-2023-018 供应商全称”。
如投标人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账号,须尽快注册账号。注册账号成功后,即可登录系统提交投标意向函。提交意向函成功后,须尽快完善供应商信息,并通知采购联系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注册账号或未及时通知采购联系人审核,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意向函接收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可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3、投标人须通过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电子签章。请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指引尽快申请数字认证证书。
4、本项目截标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09时30分。
5、其他详细规定请查阅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招标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邮政编码:518038
联系人:刘娟
联系方式:18033066965,jliu04.oth@szse.cn
招标公告附件:
一、投标意向函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