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集团ERP系统改造(一期)项目CGIT-2023-004 采购项目已启动采购程序,现决定以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 采购内容:
ERP平台软件及集团化系统实施及定制开发服务,功能及服务要求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2、 付款方式:
实施服务团队入场之后,支付合同价款的 20 %;
项目通过初验之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30 %;
项目通过终验之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30 %;
完成集团云平台迁移,并通过业务及技术验收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5%;
完成维保服务及24人月定制开发驻场服务,验收通过之后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 15 %。
3、 交货/服务地点:深圳市
4、 合同期限:3年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完全地、无条件地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详见投标函)。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2、 投标人必须是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以招标公告发布日中国银行首次公布的中行折算价计算),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软件开发、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需提供年检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允许分包、转包。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4、 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CMMI3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投标人需在招标人所在地设有能提供专业技术服务的常驻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办公场地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具有完善的服务制度及专业的服务保障团队。
6、 投标人应具有至少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基于自主可控技术实施的大型ERP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经验,且能够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内容描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盖章等关键信息,分包、转包无效。
三、招标安排
1、 如投标人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请在2023年4月10日9时00分之前登录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系统(ebs.szse.cn)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意向函、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的盖章扫描件(格式详见附件),文件命名为:“投标意向:CGIT-20XX-XXX 供应商全称”。
如投标人无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供应商账号,须尽快注册账号。注册账号成功后,即可登录系统提交投标意向函。提交意向函成功后,须尽快完善供应商信息,并通知采购联系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提交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未及时注册账号或未及时通知采购联系人审核,导致无法正常使用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 意向函接收截止时间后1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可登录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3、 投标人须通过招标人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成电子签章。请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指引尽快申请数字认证证书。
4、 本项目截标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时00分。
5、 其他详细规定请查阅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招标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
邮政编码:518038
联系人:刘冠禄
联系方式:18033066823,glliu.oth@szse.cn
招标公告附件:
一、投标意向函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