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云项目之监管桌面云和配套系统 采购项目已启动采购程序,现决定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监管云项目之监管桌面云和配套系统采购。
2、 项目内容:
采购桌面云系统(华为鲲鹏桌面云方案或深信服桌面云方案,满足4500个4C/8G/200G云桌面正常使用)和相应的配套系统,配套系统包含云桌面操作系统(统信UOS)、桌面杀毒系统、动态令牌系统,以及承载配套系统的硬件设备。
3、 付款方式:
软硬件设备到货验货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软硬件设备试运行验收通过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软硬件设备验收合格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8%,五年维保期结束验收合格后30个自然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
如续签合同新增购买软硬件设备年度维保服务,则年度维保服务结束后支付当年服务费用。
4、 交货/服务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十五号。
5、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产品经验收合格后五年。
6、 质量要求:全新的合格产品。
7、 其他要求
(1)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将合同设备全部运送到货;
(2)招标人或招标人下属机构需采购本招标文件所涉产品或服务等标的,中标人须按照不高于该等产品或服务的中标价格向招标人或招标人下属机构提供并按照要求签署合同。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经营单位,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的注册时间不迟于2016年1月1日, 注册资本不低于5千万元,人员规模不低于100人。
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近3年平均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
4、 投标人在人员、技术、信誉、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满足本项目需求的能力,有能力按要求完成项目实施。
5、 投标人必须是桌面云系统的原厂或原厂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则必须出具原厂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同时必须具备原厂金牌代理或以上代理资质。
6、 投标人承诺本项目由原厂实施。
7、 投标人在北京的本项目技术支持人员不低于5人,标书中需列出参与本项目人员清单。
8、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如有投标意向,请在2021年8月20日12时00分之前填报《投标意向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招标人联系人,招标人联系人将在意向函接收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意向函提供的电子邮箱。
2、本项目截标时间为2021年9月3日09时00分。
3、其他详细规定请查阅招标文件。
招标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
邮政编码:518038
招标方联系人:李兵
联系方式:0755-88666639,bli02.oth@szse.cn
招标公告附件:投标意向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月8月17日
查看附件: 招标公告附件:投标意向函:监管云项目之监管桌面云和配套系统采购CGIT-2021-03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