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监管云项目之监管业务云硬件设备采购CGIT-2021-036 已启动采购程序,现决定以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监管云项目之监管业务云硬件设备采购。
2、 项目内容:采购服务器、密码机和网络设备。采购内容分为两个标的,其中标的1为服务器(鲲鹏ARM或海光X86架构服务器)和密码机,标的2为网络设备(使用华为芯片的交换机和防火墙设备),投标方可视情况参加标的1或标的2的投标,也可以同时参加。
3、 付款方式:软硬件设备到货验货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软硬件设备试运行验收通过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软硬件设备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8%,五年维保期结束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
如续签合同新增购买软硬件设备年度维保服务,则年度维保服务结束后支付当年服务费用。
4、 交货/服务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十五号。
5、 合同期限内招标人或招标人下属机构需采购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所涉产品或服务等标的,中标人须按照不高于该等产品或服务的中标价格向招标人或招标人下属机构提供并按照要求签署合同。
6、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设备验收 合格满5年止。
备注: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承诺:“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完全地、无条件地同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详见投标函)。
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经营单位,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保证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 投标人必须是原厂商或者能出具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
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近3年平均销售额不低于1亿元。
4、 投标人的注册时间不迟于2018年1月1日, 注册资本不低于3千万元,人员规模不低于100人。
5、 投标人在北京的本项目技术支持人员不低于5人,标书中需列出参与本项目人员清单。
6、 投标人在人员、技术、信誉、业绩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满足本项目需求的能力,有能力按要求完成项目实施。
1、 投标人如有投标意向,请在2021年8月20日15时00分之前填报《投标意向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招标方联系人,招标方联系人将在意向函接收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意向函提供的电子邮箱 。
2、本项目截标时间为2021年9月1日9时00分。
3、其他详细规定请查阅招标文件。
招标人:深圳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2012号
邮政编码:518038
联系人:伍俊强
联系方式:0755-88666925,jqwu@szse.cn
招标公告附件:投标意向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年8月17日